全島封關帶來的頭條消息很慷慨,也被廣泛引用:免税待遇從約21%的税目擴大到約74%,覆蓋約6,600個類別,而此前是1,900個。對於向海南進口、在海南銷售的企業,這就是故事的全部。對於規模大得多的另一類——向海南進口、卻是為了進入中國內地的企業——這只是故事的開頭,因為優惠附着於貨物入島,而在離島時再次結算。
一線進,二線出
全島封關運作於2025年12月18日開始,建立在“一線放開、二線管住、島內自由”的設計之上。一線,是海南與關境之外之間的界線;二線,是海南與內地之間的界線。跨越兩條線的税收待遇,由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税務總局發布的《關於“一線”“二線”進出島貨物及島內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財關税〔2025〕12號)確定,該通知取代了自2020年以來規範這一問題的各項通知。
依據該通知,符合條件的主體進口進口税收目錄之外的貨物,免徵進口關税、進口環節增值税和消費税。當這些零關税貨物隨後跨越二線進入內地時,受益主體須就進口料件計算繳納進口關税、進口環節增值税和消費税。對這些貨物而言,優惠是遞延,而不是免除。
關税數字從哪裏來
- 《關於“一線”“二線”進出島貨物及島內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財關税〔2025〕12號)——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税務總局——自全島封關起生效;取代2020年至2025年的各項通知。
- 國務院關於全島封關運作的政策説明——啓動日期為2025年12月18日;零關税的覆蓋範圍由正面清單改為負面清單,達到約6,600個税目,即約74%,此前為21%和約1,900個;設有十個二線口岸;二線申報項目由105項減少到42項。
- 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免關税貨物税收管理暫行辦法》(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59號)——海關總署——加工增值優惠的管理與計算。
- 公布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、限制進口和出口貨物清單的公告(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43號)——商務部。
- 以上各項立場均已依據發布機關於2026年9月公布的文本核實。
改變答案的數字,是百分之三十
例外是加工。由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、不含進口料件,或者含進口料件但在自由貿易港增值達到30%以上的貨物,跨越二線進入內地時免徵進口關税——進口環節增值税和消費税仍按正常方式繳納。海關總署公布的計算方式,是取貨物的國內銷售價格,減去進口料件和國內採購料件,再除以這兩項料件成本之和;結果達到30%以上即符合條件。
作為商業問題而不是海關問題來讀,這説明了一件具體的事:海南獎勵真正的實質性改造,對單純的轉運基本持中立態度。一家企業的海南環節增值很少,那麼出島時要繳納的,大致就是入島時節省的,再減去繞道的成本。而一家企業的海南環節是真正的製造或實質性加工,就越過了一道門檻,在內地這一段完全不再繳納關税。
全島不獎勵路過的貨物,只獎勵在這裏發生了變化的貨物。
仍在限制什麼可以帶入
更寬並不意味着不受限制。貿易管理的放寬,是通過對全國禁止、限制進口類別中的一部分作出開放安排來實現的,而出於安全、生態保護和國際義務的禁止仍然保留。有效的清單由商務部公布,實際的紀律是對照現行清單篩查產品,而不是依據“海南現在已經開放”的籠統印象。從正面清單改為負面清單,改變的是默認狀態,而不是例外情形的存在。
第一批貨物之前值得回答的就緒問題
- 這件產品最終去向哪裏——海南、內地,還是出口——因為每個去向的税務答案都不同。
- 如果是內地,海南環節依據已公布的計算方式,是否有可能達到30%的增值,而且能否按每一批貨物提供證據。
- 主體是否是鼓勵類產業企業,因為加工增值優惠與這一身份相關聯。
- 產品是否在現行的禁止或限制清單上,依據已公布的清單核查,而不是想當然。
- 二線申報和記錄保存的義務是否有資源保障,因為它們在每一次進入內地的流轉中都會發生,而不是只在進口時發生一次。
在第一批貨物之前為去向建模
零關税與海關準備工作,就是在作出承諾之前,為去向這個問題建模——每一段的關税立場、實際工序能否達到增值門檻,以及這一計算將要求逐批提供什麼證據。如果分析表明某項產品達不到30%的門檻,這是一個值得在簽訂租約之前就掌握的發現,而且它通常會重新構建選址和園區的問題,而不是終結它。
本文是對已公布政策的一般性評論,不構成針對特定進口或海關立場的建議。所引數據來自上述所列文件,並已依據發布機關於2026年9月公布的文本核實。在依賴任何數字之前,請確認其時效以及針對具體產品的處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