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集團如果以五年為期來測算海南的投資,就是在跨越一道政策邊界來建模。讓自由貿易港在税務上值得選擇的三項優惠,都在2025年內分別通過不同的文件各自獲得續期——如今三項都有同一個截止日期:2027年12月31日。此後會是什麼,尚未公布。任何假定現行税率在此之後繼續的模型,都是在作一項假設,值得把這項假設明確寫出來,而不是讓它在電子表格裏不加標註地待着。
延續了什麼,依據什麼延續
企業所得税的一攬子優惠,來自財政部、國家税務總局2020年6月23日發布的財税〔2020〕31號。其文本載明的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;2025年2月12日的財税〔2025〕3號將其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。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税上限,來自同一日期的財税〔2020〕32號,由財税〔2025〕4號延續至同樣的2027年12月31日。此後,人才政策的實施細則,由海南五部門於2025年9月5日發布的公告重新撰寫,取代了自2022年以來一直適用的指引。
三項優惠及其延續文件
- 財税〔2020〕31號——財政部、國家税務總局——2020年6月23日——三項優惠:對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%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;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税(適用於旅遊業、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企業);以及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。
- 財税〔2025〕3號——財政部、國家税務總局——2025年2月12日——將上述優惠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- 財税〔2020〕32號和財税〔2025〕4號——財政部、國家税務總局——對符合條件的高端緊缺人才,免徵其個人所得税負超過15%的部分,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- 《海南五部門關於落實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公告》——海南省財政廳、海南省税務局、人力資源、市場監管和人才主管部門——2025年9月5日,自2025年1月1日起適用——183天居住規則、90天下限和申報窗口的來源。
- 以上各項立場均已依據發布機關於2026年9月公布的文本核實。
固定資產優惠,是最常被白白放棄的一項
除了最受關注的税率之外,財税〔2020〕31號還允許設立在自由貿易港的企業,對新購置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,在當期一次性扣除——此處的固定資產指房屋、建築物以外的資產。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,企業可以縮短折舊或攤銷年限,或者採用加速方法。實施公告的執行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並涵蓋經審計評估的二級分支機構以及非居民企業的機構、場所。
這項優惠是時間性的,而不是永久性的,這恰恰是它與2027年這個日期相互作用的原因。提前到優惠存在的年度發生的資本性支出,與在優惠失效之後發生的同一筆支出,處理方式不同。對於確實有設備或軟件採購計劃的企業,排定先後的問題是真實的,並且附帶着一個截止日期。
人才上限現在除了門檻,還有居住下限
個人所得税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端緊缺人才,免徵超過15%的税負。2025年9月的實施公告保留了在海南累計居住183天的要求,但放寬了計算方式:合理的島外商務出差、休假和培訓天數計入居住,前提是實際居住不低於90天。它還為航天、航運和海上油氣勘探人員設立了一條不設居住門檻的通道,條件是連續繳納養老保險至少六個月(不含一次性補繳或兩地繳納)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。
管理方式也朝着同一個方向變化。大多數符合條件的個人,通過部門間數據共享處理,完全不需要提交申請。特定行業的人員須在每年3月1日前通過省電子税務系統申請,居住90至182天之間的個人,須先經過公示環節,再於6月30日前申請。
三份不同的文件,三次不同的延續,一個共同的截止日期。方便之處在於,你只需要記住一個。
這對從現在到那時的規劃意味着什麼
- 在任何模型中明確寫出2027年之後的假設,而不是悄悄地外推現行税率。
- 在業務確實有資產購置計劃時,把資本性支出與優惠窗口期對應排定。
- 對於申請適用人才上限的人員,在年度內而不是年度之後,跟蹤其個人居住天數。
- 把兩個申報窗口記入日程——特定行業申請的3月1日,以及90至182天路徑的6月30日——因為兩者都不會被常規薪酬週期所提示。
- 重新閲讀延續文件,而不是2020年的原件,因為後者文本所載的期限已經到期過一次。
我們如何把握這一立場
税收優惠立場支持,意味着把這三項優惠作為在役的立場加以記錄,寫明具體的文件和已知的截止日期,而不是當作從設立架構的那個人手裏繼承來的假設。這包括每項主張背後的證據、申報所依據的日曆,以及一份關於什麼時候什麼到期的常備記錄。當2027年之後的接續政策公布時,工作就是把它與已經持有的立場對照閲讀——如果這些立場有文件記錄,這是一項很短的工作;如果沒有,則會很長。
本文是對已公布政策的一般性評論,不構成針對具體主體的税務建議。所引數據來自上述所列文件,並已依據發布機關於2026年9月公布的文本核實。有效期按公布內容列出;在依賴任何數字之前,請確認其時效。
